昨日信息时报发了题为【专题:为何大学宿舍失窃案频发】的微博,在网上引起不少网友热议。大学宿舍被盗案近年来频繁发生,有大学宿舍更是发生被“扫楼式”盗窃。就在本月17日,南方医科大学的2号学生公寓一夜之间四间宿舍被盗,不见了10台笔记本电脑等,合计6万余元。而在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本月也至少发生了3起宿舍盗窃案。
有不少网友跟帖晒自己曾在宿舍被偷的经历,@胡-jingw说:“对,岭南学院也是,也曾被偷电脑之类的”。网友@陈智增也表示:“我被偷了一部手机,一张移动3G无线网卡和一些钱”。也有网友表示在外地的大学也曾遭遇过宿舍失窃事件,@唐元宝同学说:“悼念澳门大一失去的手提”。
“学校贼多了,巡逻的哪里去了?”网友@二哥的耳勺说道。@pen其则认为:“学校管理人员有问题。”而@神鹰天卫则建议道:“智能安防才是王道呐!” 不少网友把焦点放到了学校与物管的安保措施上,此前曾有人提出应该为宿舍加装防盗网等设施,不过有网友反对此举,@-士兵-说:“安全问题大,还是失窃问题大,万一起火了,装了防盗网如何逃生?”
至于谁该为宿舍失窃负责,@CheungYuk问道:“针对学生失窃这件事,从法律角度上讲,学生能不能向学校、物业提出诉讼赔偿?”
记者昨日就谁该负责的问题采访了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律师,肖胜方表示,盗窃到一定数额就属于刑事案件,第一责任人是小偷本人,如小偷未能抓到,学校、物管公司到底需不需要负责就需要具体分析,若学校存在明显过失,如建设的宿舍门上没有门锁,能让没钥匙的人轻易从外面打开,那学校可能就要负上一定的责任。至于物管公司,则要看其是否有提供基本的安保服务,如是否有人员巡逻、大门处是否有设卡盘查凭证出入、外人来访是否能向被拜访人先确认拜访对象等,若存在明显过失,物管公司也要负上一定的责任。“但是现在这些案例,还未查到小偷是怎样进来的,也未能排查是否内鬼所为,因此要让学校与物管负责,需要举证证明其存在明显的缺陷导致失窃。肖胜方如是说。 |